四川省西昌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政策法规股原股长刘某因收受贿赂、违规向企业借款、违规领取企业补助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西昌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罗刚华和该局纪委书记宋柯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四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近年来,该省以责任清单化、督责常态化、追责精准化为抓手,用好问责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607个,处理186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7人。
明晰责任:为精准问责提供标尺
四川从明晰责任内容入手,厘清责任边界,明确任务指标,为落实责任提供了“考核表”和“问责尺”,力促各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
明责才能定责。2014年5月,四川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将党委主体责任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3个层面细分为17项具体内容;在此基础上,2015年3月,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2016年6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抓住县委这一关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定责方可追责。今年初,制定《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按照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制定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对问责的情形、问责的方式及适用、问责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以此为参照,全省各地分别制定实施办法。成都市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一案双查”的启动条件和实施程序;凉山州细化出台《凉山州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等多个问责细则,从制度层面规范问责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7个市(州)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案双查”或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层层督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开展问责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四川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坚持知责为先,不搞不教而诛。2014年7月和2016年9月,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宣讲组,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和四川实际,分别开展“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大宣讲,实现全省21个市(州)、省直部门和183个县(市、区)全域覆盖,全省11.5万多名党员干部现场聆听了宣讲。
“请问李刚同志,刚才你报告中提到,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日常的监管还存在虚化现象,为此,你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问题解决?”
今年初,自贡市委书记李刚和其他4位一把手一起在省纪委全会上,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与过去只提交述责述廉报告不同,今年他站在聚光灯下,站在省纪委全会主席台的报告席上,现场报告情况并接受质询测评。
近年来,四川先后出台《四川省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办法(试行)》《四川省省直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办法(试行)》《四川省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市(州)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州)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办法(试行)》三个办法,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通过大会陈述、现场问答、民主测评等环节,以述责促督责履责。
“古蔺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全省排名靠后,作为县委书记,我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我们将对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专项治理方案,逐一建立台账,限期整改交账……”今年3月21日,古蔺县委书记被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约谈后如是说。与他一道被约谈的,还有其他12名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党委书记。
层层开展约谈,推动履责压力传导到具体人、具体事,全面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2016年,四川省委出台《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谈话提醒的主体和范围、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开始,以上率下,推动约谈提醒动真格。省委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四个亲自”,积极开展谈话提醒,先后与市(州)党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贫困县县委书记等集体谈话6次,与干部个人谈话近200人次,层层带动全省形成落实责任的“群雁效应”。
常态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强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严就严在刚性执纪,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四川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2013年以来,岳池县朝阳乡肖家店村村民多次反映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漆良成等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和收受财物。尽管县纪委责成该乡党委对漆良成等4名村干部党纪立案审查,但是,直至2016年4月,该乡党委原书记詹松涛调离朝阳乡,该案件仍未按规定办结。
“詹松涛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必须对他进行追责,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岳池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詹松涛虽然调离岗位1年有余,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于今年4月被党纪立案审查。
这是四川问责较真叫板的一个典型,近年来,四川省纪委加强对全省问责追究工作的督促督办,对一定时期责任追究数为零的市(州),直接发函市(州)委书记,敦促履行主体责任,加大问责力度,把“板子”真正拍下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建立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今年1至5月,全省查处追究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95件,问责党组织50个,处理25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
同时,探索出了一条“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纪检监督”的新路径,整合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纪律审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等工作,从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中收集问题线索,对涉及履责不力的,及时调查处理,严格问责追究。如2016年,省纪委汇总梳理群众反映集中的51件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典型问题,发函相关10个市(州)纪委,督促严格问责155人。
问责问出成效,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压紧压实。2013年至201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分别同比上升26.7%、29.7%、33.4%、10.6%;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数2015年、2016年连续下降32.5%、14.5%,新发违纪行为和违纪人员均得到遏制;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由2012年上半年的82.75,逐年上升至2016年的84.81。